公司200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發布日期:2009-09-04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瀏覽次數:4646 次 |
|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在臺州市群眾藝術館召開了2008年度股東大會。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10537051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8.7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大會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林廣祥主持,會議經鼓掌表決推舉了監票人、計票人,經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200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0535971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二、200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0535971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2008年度財務決算及2009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同意10534755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99.99%;反對12160股,占有效表決權的0.01%;棄權0股。 四、關于2008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同意10534755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99.99%;反對12160股,占有效表決權的0.01%;棄權0股。 五、關于2009年上半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同意10535971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六、關于回購公司股票的議案 同意10535431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99.99%;反對0股;棄權5400股,占有效表決權的0.01%。 七、關于委托浙交所對公司股份進行規范確權的議案 同意105348912股,占有效表決權的99.99%;反對0股;棄權10800股,占有效表決權的0.01%。 八、選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監事會監事 (一)第六屆董事會董事(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海平,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9%。 王海波,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8%。 王榮千,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8%。 李 偉,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8.52%。 朱昌才,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6.03%。 陳 湘,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74%。 林廣祥,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100%。 鄭志堅,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8%。 林明陽,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84.68%。 尚 敏,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6.46%。 周琳東,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72%。 胡冰凌,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7%。 黃 江,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11%。 (二)第六屆監事會監事(按姓氏筆畫排列): 牟仲民,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8%。 任美林,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73%。 楊玲萍,同意股數占有效表決權的99.98%。 注:根據《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條規定,監事會由五名監事組成,其中二名由職工代表擔任。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推選,項義超、金海兵擔任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職工監事。
公司董事會聘請了北京市王玉梅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該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見證意見書備置于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