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免不征,應征不免 |
發布日期:2023-02-16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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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車拉的是大白菜,為什么不能免?” 2月11日22點21分,一輛兩軸黃牌貨車駛入臺州南副站出口車道,司機一邊遞通行卡,一邊著急地在詢問收費員。當班班長陳彬聞訊后,立馬趕過來了解情況,原來是司機行駛證未攜帶,落在家里了,雖然手機上有照片,但無法提供行駛證原件和電子憑證。
根據綠通車查驗標準,未提供行駛證原件、提供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地方政府政務平臺的電子證件無法正確核定載質量或行駛證過期的車輛,不能享受優惠政策。且未攜帶行駛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依法也不能享受綠色通道優惠政策。 當把這一結果告知司機后,引起了司機的強烈不滿,一再強調自己拉的白菜,屬于免費目錄內,且容積重量都達標,為什么不能享受綠通減免?而且手機上的行駛證又不是假的,”于是將車堵在車道,不肯支付通行費,一度不配合我們的工作。后面的車輛一下子堵到匝道口。 收費班長陳彬見狀立即安排人員引導車輛,保障車道暢通,并與司機溝通,讓其開到外廣場,面對司機不滿的情緒和嚴厲指責,班長耐心等待司機發泄完后,同時找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并進入交通運輸部網站對未攜帶行駛證能否免費的回復,司機自知規定,但仍抱有僥幸心理,不斷向班長解釋說只有這一次,下不為例。面對司機的軟磨硬泡,陳彬堅守原則,繼續耐心細致地向司機講解相關政策,耗時約20分鐘,司機見沒有通融余地,也不得不面對現實,并主動繳納了188元通行費。離開之前,班長叮囑司機以后一定要隨身攜帶好行駛證等相關證件,以免造成應免而免不了的窘境。 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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