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收費站入口攔截一輛臨牌過期的車輛,該車將受到處罰 |
發布日期:2024-01-30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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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下午4點左右,一輛無牌車經過臺州高速收費站時,出示的臨時牌照被收費員邱詩婷發現過期時間是2023年11月,因為臨牌過期,所以按照規定,該車不能上路行駛。
“師傅,臨牌過期了,是不能上路行駛的。”邱詩婷禮貌地和司機解釋。但司機表示:有牌照,但是沒有懸掛。司機依然希望收費員可以將他放行,但邱詩婷堅決拒絕,并耐心解釋并科普相關法律知識。 此時,隔壁車道有一輛交警車正準備通過,正好發現這一情況,于是在內廣場對該車司機進行教育,該車司機也連連表示自己錯了,不應該抱著僥幸心理。 據此事件提醒廣大駕駛員:臨時牌照過期上路,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要被處以罰款20~200元。同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申請的臨時號牌必須在到期之前及時補辦臨牌或者懸掛正式號牌。而未懸掛的上道路行駛,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計分分值》,會被一次性扣除12分。 吳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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