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錯車的“烏龍”事件 |
發布日期:2018-08-08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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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錯車的“烏龍”事件
8月4日早上6:20分左右,一名女子匆匆跑到臺州收費站崗亭,著急地請求工作人員幫忙查找一輛車。原來是這位女子把自己的親弟弟給“弄丟了”。 當時,正值征費三班副班長郭斯泓在崗亭執勤,了解到這位粗心的姐姐早上6點送弟弟到臺州收費站入口搭順風車,由于沒有確認好車輛,更沒有和駕駛員核對信息,單憑車子大致車型和顏色,就把親弟弟送上了一段未知的旅程。直到他們的父母所托之人來電,才知弟弟上錯了車,可弟弟身上沒有手機無法取得聯系,她這才慌忙尋求收費站工作人員的幫助。 郭斯泓立即聯系監控員羅雪玲,查看車道錄像。可這粗心的姐姐卻連對方的車牌都沒記住,工作人員提醒該女子立即報警,就在該女子報警的同時,收費所工作人員急人所急,在馬上請示所領導后,羅雪玲根據該女子所提供的僅有信息:一輛白色SUV、大概上車時間,仔細排查入口車道錄像,一輛車一輛車地辨別過去。由于ETC車道車輛是不停車駛入收費站,這又給排查工作帶來了不少難度。最后經40多分鐘的緊張而細致地查找,終于鎖定目標車輛。 隨后,高速指揮中心查詢到車主信息,立即聯系到該車駕駛員。駕駛員說確實有接到人,還聲稱自己接的人沒有錯。在多次核對信息之后,原來這輛白色越野車也是受朋友之托到高速入口接人。駕駛員到達外廣場之后,看著男孩與朋友的描述有幾分相似,而且人家又主動上了車,便以為接對人就直接上了高速。誰知,接人者與搭車者正巧撞上了,鬧出了這個“烏龍”事件。最后經聯系確定,駕駛員就近下高速把男孩放下再由姐姐去接回。 在此,筆者提醒需要搭車的朋友,為了您的人身安全,上車前一定要核對好駕駛人員、車型、車牌等信息,切莫靠感覺跟主觀判斷上車,做到安全乘車,快樂出行。 崔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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