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所員工考評標準》修改完成 |
發布日期:2021-03-24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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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正值集團征費系統新一輪考評,此次考評開始試行《收費所員工考評標準》修改版。 自2020年1月1日全國實行高速公路聯網收費后,原先的收費標準、收費模式、收費操作都發生了很大改變,集團以往的《收費所員工考評標準》也需要與時俱進。經過一年多的新收費模式運行,沿線收費所收費系統、收費操作逐步穩定,集團征費管理部多方征求收費所員工意見,并結合一線的實際運行情況,對收費員、監控稽查員、卡票員、培訓師的工作考評標準進行更改,最后經過征費系統例會多次討論修改,終于于今年3月完成與全國聯網收費模式相適應的《收費所員工考評標準》。 新的《收費所員工考評標準》分11大類,共235條,基本涵蓋了收費所員工的工作規范要求,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它還能進一步促進員工履職、守紀,提升臺州高速集團收費系統的整體形象。 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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